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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在党政机构改革中,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随行政机关一起进行改革,对行政职能进行了剥离。根据省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现状,选择经贸委及其所属的8个工贸局、农委、国土资源厅及地勘局进行改革试点。起草了《省直部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工作方案》,进行了调查摸底,并会同科技厅研究省属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制订了《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并已送审。通过深入调查,制定了中小学校编制核定标准,下发了《关于全省中小学校核定编制控制数的通知》,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市、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试点,召开了全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经验交流会,促进了市、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杨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