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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

  积极参与财政统发工资工作,认真审核进入统发工资的人员编制。为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适应人员编制约束机制,省委、省政府决定人员工资财政统一发放,为控制人员编制膨胀提供了有效的刚性控制手段。省、市(地)、县(市)、乡(镇)机关,省属26所普通高校和市(地)、县(市)、乡(镇)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人员工资财政统一发放工作7月已开始实行。经过审核,省直首批纳入财政统发工资人数为41488人,全省共90万人。同时,清理出超编和“吃空饷”人员26741人,每年可节支1.8亿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员编制日常管理。下发文件,全省统一换发机构编制管理证,对人员编制进行全面清理。下发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人员编制动态管理规范性措施和办法,堵塞了空挂、空转等漏洞。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的宣传力度,举办两期培训班,就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专题讲座。加强了对市(地)机构编制工作的指导,提高了各市(地)编办人员业务素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为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召开了全省会议,举办了培训班,进行了全省事业单位重新登记。同时,会同法院、检察院、计委等15个部门,转发了中编办等15个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发挥实际作用。 (杨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