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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截至12月1日共接待来访人、申请人1000余人次,办理复议案件25件。所复议的案件有如下特点:(1)案件数量明显上升,主要原因是复议法扩大了政府的受案范围、增加了申请人的选择机会、体现了便民原则等。(2)案件类型主要集中于土地林地纠纷、城市拆迁、生猪屠宰、劳动和社会保障纠纷以及劳动教养等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各级政府关心的重点工作。举办行政复议法培训班28期,培训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1400余人,系统讲解了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水平。积极做好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和对仲裁委的工作指导。转办国务院法制办仲裁工作文件10余件;审查佳木斯、鸡西仲裁委换届材料并报国务院法制办审核;做好在保险合同中增加仲裁条款的推动工作;组织各仲裁委参加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仲裁工作的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汇总转报仲裁工作情况和仲裁案件统计表;做好仲裁法实施中具体问题的处理工作。开展行政复议应诉的基层指导工作。通过行政复议法的贯彻落实,制定了各地市县政府对复议法宣传的指导方案,对全省行政复议人员进行了大规模集中的培训,选派有关人到地市县指导复议应诉工作的操作,认真研究答复下级复议机关的请示20余件。 (钱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