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63241件,审结358403件,分别比上年下降了7.3%和8.2%。其中受理各类一审案件239514件,比上年下降8.0%,占全部案件的65.9%;二审案件16350件,比上年上升10.4%;审判监督案件7890件,比上年下降0.5%;执行案件79867件,比上年下降10.0%。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0443件,判处有罪人犯22962人,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审结一审经济犯罪案件1376件,判处有罪人犯135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30.7万元;审结一审经济纠纷案件27071件,诉讼标的额81.5亿元;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87813件、行政案件3216件。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为主要内容,推进了审判方式改革。一审案件全部做到了公开审理,二审、再审案件公开审理比重加大;以推行审判长选任制为突破口,推进了审判组织改革。全省165个法院实行了审判长选任制,占全省法院总数的84%;以规范运行机制为出发点,推进了审判管理改革。审判流程管理这一新的审判工作管理模式开始运作,并取得较好效果;推进了监督制约机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开展清理积案会战,使上年超审限的3466件案件审结了3255件,同时,加强了审限管理。狠抓案件质量,认真执行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39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210人,促进了办案质量提高。全省法院已全部进入文明单位行列,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优秀法院(法庭)和记一等功的集体和个人20个。对人民法庭进行了调整,充实了人员,增加了投入。同时,各级法院的办案办公条件都有较大改善。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和协调的新机制已初步形成,执结案件45979件,标的额54.8亿元。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