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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工作

   全省各级公证部门办理各种公证408 918件,其中:涉外公证128 515件;涉港澳台公证733件;经济类公证131 579件;民事公证277 339件。为国家和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66 370.8万元,超额完成年初省里下达的工作指标。查询日侨、日本遗孤公证80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启动、推进公证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拓宽与国企改革、发展相关的业务领域,主动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公证业务范围不断扩大。 (张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