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发放工作
2000年,全省参加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职工共计459.8万人(由于当年在职职工正常退休、自然死亡、调往外省,破产的中小型国有企业职工一次性结清养老保险关系等原因,参保职工绝对量比上年有所下降),占应参保人数的97%,全年共收缴养老保险费67.4亿元,收缴率为87.5%;共拨付基本养老金90.5亿元,拨付率为98.4%.基本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此,各地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加强基金征缴力度。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征缴指标落实到人,提高征缴率和基金支撑能力。加大省级调剂力度,大力清理回收企业欠费,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解决全省困难行业、系统的养老金缺口问题。 (焦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