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2000年,全省13个市(地)、45个县(市)及农垦系统启动实施医改。市(地)启动面为100%,县(市)启动面为66.2%,全省参保职工已达167.5万人,占应参保职工人数的27.5%。与此同时,工伤、生育保险的启动扩面工作也全面展开,全省13个市地均已出台了工伤、生育保障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已有40个县市实行了工伤保险改革,参保职工146万人,占应参保职工人数的32%;有61.25万人参加了生育保险。新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运行平稳,参保职工基本医疗得到保障,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和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基本平衡。 (焦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