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工作
(1)法制计量工作。加大了对商品量和计量器具的监督力度,对全省农用物资、建筑材料、石油成品油等产品和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流通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产(商)品500多批次,处理计量违法案件400多起,涉及到的商品种类有200多种,罚没款200多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多万元。制定了《黑龙江省“光明工程”计划实施方案》。加强了对电能表、水表、煤气表、衡器、加油机和出租车计价器共6种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对粮食市场的计量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抽查大米、挂面和面粉定量包装产品1 290批次,合格率78%;检查计量器具297台(件),合格率90.5%;抽样检查面粉8批次,合格率62.5%;抽查标签410个,合格率94%。(2)强制检定工作。强制检定计量器具49项97种,强检受检率达到93%。加强了对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的管理,全省重点管理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的平均受检率达94%以上,用于粮食结算核定定级以及医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8%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机构、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受检率达到100%。按照国家局“三定”方案的要求,加强了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的强检工作和住宅建筑中使用的电能表、水表、煤气表和热量表安装前的首检工作。与税务部门配合,开展了税控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的安装、改造和安装前后的强检工作。此项工作已在全省全面展开。(3)企业计量工作。企业计量工作在企业改革、减亏增效、节约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效益。仅加强企业进出原材料计量一项,就为企业增加效益2 000多万元。开展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工作,协助国家局完成了对17家大中型企业的完善计量体系确认工作,对285家中小型企业及乡镇企业进行了计量合格确认。 (李新峰 高 捷 张训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