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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

  完善地方法规体系。《黑龙江省质量认证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定于2001年1月1日开始执行,省局修订的《黑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和起草制定的《黑龙江省农业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被列为2001年的立法项目;此外,省局还起草了《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特色食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李新峰 高 捷 张训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