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药品监管行政审批
省药品监督局对原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重新审核,较大幅度地减少了行政审批项目,提高了行政效率。按照《黑龙江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取消了12项。其中审批7项:猎捕、采挖、收购国家二级、三级野生药材物种计划的审批;人参用地计划的审批;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计划的审批;调定药品价格的审批;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的审批;药品批发企业合格证的审批;药品零售企业合格证的审批。核准3项:药品科研项目立项的核准;现有药品生产企业新上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核准;药品科研成果鉴定的核准。审核2项: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因公出国的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审核。下放1项:企业自由定价药品价格登记的备案。 (薛 伟 李钧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