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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

  各级党委、政府相继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省厅与有关部门协商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0]16号文件的意见》,由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至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进一步明确了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机构、保证审计经费、逐步开展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项要求。召开了各市地纪检、组织、人事、监察、审计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鸡西、牡丹江、讷河、宁安等11个市县介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促进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本省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审计署、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分别在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和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汇报了做法和经验。 (孙洪波 曲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