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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

  2000年全省耕地面积减少2.1万公顷,其中非农业建设实际占用耕地0.4万公顷,占耕地减少面积的19.1%;生态退耕减少耕地面积1.3万公顷,占61.9%;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0.2万公顷,占9.5%;灾毁耕地0.2万公顷,占9.5%。同年开发、整理及复垦增加耕地1.1万公顷,增减相抵,净减1.0万公顷。2000年全省13个市(地)全部实现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邹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