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2000年全省实现矿业产值992.8亿元,矿业销售收入985.4亿元,其中石油(含天然气)实现产品销售收入923.7亿元,占总销售收入的93.7%;煤炭销售收入47.2亿元,占4.8%;黄金销售收入2.8亿元,占0.3%;黑色金属矿销售收入0.2亿元,占0.02%;有色金属销售收入0.7亿元,占0.07%。2000年主要矿产品产量:原油5 300.1万吨,天然气230 424.0万立方米,原煤5 328.9万吨,铁矿石19.1万吨,有色金属3.2万吨,黄金3 936.4公斤,水325.9万吨。2000年全省开发的55种矿产中,8种属共伴生矿产,占14.5%。对其中75%的共伴生矿产进行了综合开发。1999年全省主要矿产品出口贸易额为3 744万美元,进口贸易额为2 318.7万美元。其中,主要进口的矿产品有原油6.09万吨,铁10.19万吨,铝2.8万吨,铜0.21万吨。矿产品进出口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2.75%。全省饰面用花岗岩、铜矿、砖瓦用黏土、泥炭4个矿山企业与国外进行合资合作开发,年产矿石4.6万吨,矿产品产量1.5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 284.2万元。 (邹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