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行政执法
2000年,畜牧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抓了《草原法》、《兽药管理条例》和《种畜禽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和执法检查,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以《草原法》颁布15周年为契机,确定了6月份为《草原法》宣传月,制定下发了宣传月活动方案,先后在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日报》上发表纪念文章、整版专题和制作电视专题,印制下发了《草原法规选编》,各地市县也都大张旗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8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有草原执法检查,全省共查处破坏草原违法案件560起,保护草原0.28万公顷。在草原防火工作中,重点抓了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和部门领导责任制的逐级落实,有效控制了草原火害的发生。全省共发生草原火警、火灾69起,草原受害面积4.2万公顷,低于省政府下达的草原防火控制指标。(2)各级畜牧部门围绕为畜牧业生产发展提供安全有效动物药品这一目标,加大兽药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假、劣兽药。一是清理了无证经营、借用他人证件或异地经营的行为,查处了无技术负责人而有证经营的企业,查处了拒绝监督检查、抽样的单位和个人,对不合格企业和从业人员吊销了经营许可证。二是打击制假、销假行为。市场上出现假疫苗后,迅速与公安、工商部门联合行动,打掉制假疫苗窝点3个,贩假销售点2处,抽检兽药250批,没收假劣兽药357万元。三是积极推进兽药生产企业《GMP》达标认证工作。印发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培训了人员。四是开展对动物源性食品中药物残留的监测工作。(3)依据《种畜禽管理条例》,对种畜禽场进行了检查验收,并颁发了生产经营许可证。受农业部的委托,对本省4个国家重点种畜场(站)进行了年度复查,把验收结果上报农业部。还及时调整、审批了种畜禽监督检查员50人、鉴定员65人,家畜人工授精员750人,并颁发了有效执法证件。 (胥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