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出台

  《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于2000年l2月14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条例》的出台,将全面推进全省的动物防疫工作,更有效地促进养殖业的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条例》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地方性配套法规,着重解决了贯彻《动物防疫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主要内容涉及动物防疫的适用范围、管理体制、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五十三条。《条例》贯彻了国家确定的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规定了一系列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并在10个方面做了明确细化。 (胥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