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
以堤防工程建设为重点的水利基本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累计完成投资21.4亿元,完成工程量9 842万立方米,其中,土方9 631万立方米,石方162万立方米,砼49万立方米。嫩江、松花江堤防建设基本达到二十年一遇防洪能力,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等重要城市达到了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三江平原治理,松花江干流治理,嫩江干流治理,黑龙江干流堤防,国境界河国土防护工程,哈、齐、牡、佳、大庆五大城市防洪,龙头桥水库,山口水利枢纽等工程建设成果显著。为确保工程质量,省水利厅严格建设程序,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经省编办批准,成立了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全省所有建设项目均落实了“三项制度”(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成立建管处(局),建立了招投标专家库,实行了施工许可证制度。现已累计完成招标项目60个,标段166个,参加投标企业419家(次),中标金额3.7亿元。工程建设质量明显提高,坚决杜绝了“三边工程”、“豆腐渣工程”,质量抽查表明,合格率为100%,优良率均达80%以上。 (刘自武 李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