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安全
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到基层。为了确保省建设厅与省政府签订的2000年度安全工作责任状的完成,省建设厅将责任状分解到各地、市建委(建设局),省农垦总局建委和厅直属企业,由省建设厅主任与16个地市、省农垦总局建委(建设局)、厅直属企业一把手签订了责任状,并设立了奖惩办法,对完成目标责任制的重奖,完不成责任指标的重罚。各地市及厅直属企业已将目标责任状分解到系统内各单位,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都身背安全指标,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抓安全机构的建设工作。按照“关于加快组建建设安全监察站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地市抓安全站组建工作,又有集贤、友谊等县成立了安全站,全省已建站30个。认真落实了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贯彻意见。7月12日,国家和省政府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建设厅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1.立即电话通知,要求各地建委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所有的在建工程、城市燃气、公共交通、公园、游乐设施进行全面细致、地毯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刘鲲为组长、副厅长史殿臣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自8月20日至9月30日对全省14个地市(含省农垦总局)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重点是:各地贯彻江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所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和黑建安[2000]第2号文件《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落实情况;安全机构的建设和职责履行情况;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是土石方工程,塔吊拆装、高空坠落等;1999年以来发生的四级以上伤亡事故的处理情况;贯彻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组织“安全生产周”活动。全省共出动宣传车232台上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现场悬挂安全标语4 875条,安全生产挂图1 432幅,安全旗2 400面,各地市还组织所属企业参加了安全办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答题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8月21日至9月25日,对全省14个地市(含省农垦总局)的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31个市(含农垦总局)、县(市),110家企业的148个施工现场,受检面积132万平方米,合格的施工现场141个,合格率为95.2%,其中优良的施工现场136个,优良率为91.9%。检查中还查出各类隐患1 332项;其中安全管理106项,文明施工792项,脚手架266项,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26项,“三宝、四口”防护199项,施工用电253项,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24项,塔吊67项,施工机具212项。严肃查处发生三起重大责任事故单位和个人。1.沈阳铝门窗工程公司,在哈航天大厦工地发生一起吊篮倾斜3人坠落死亡事故,给予一年不许在本省境内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处分。2.哈尔滨市正大建筑集团,在省公路三处综合楼土方工程施工时,发生土方坍塌死亡3人事故,给予一年内不许承揽土石方工程的处分。3.省龙源市政公司在肇源县新站镇镇政府综合楼拆除塔吊时,造成3人坠落死亡事故,给予一年内不许承揽建筑工程的处分。出台了有关文件:1.《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各施工企业除按建设部规定按职工总数的5‰~7‰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外,施工现场还应按下列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工地,必须设置1名专职安全人员;建筑面积在5 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地,设置2~3名专职安全人员;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2.《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的通知,统一、规范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内容;从工程报建发放施工许可证时,把住安全生产第一关。认真开展施工企业安全资质审查工作。按照建设部13号令和省地方标准的规定,全省各级建设安全站对四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安全年度审查,其结论意见作为企业资质升降级评定的主要依据。对1999年发生死亡事故的34个单位分别提出降级、停止招投标、通报批评等处分。对54名项目经理提出吊销项目经理证书或扣证6个月的处分;对79个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不达标,提出给予企业通报批评。 (闫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