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
省建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国有建筑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全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并重点抓好佳木斯一建公司等6个国有企业改革的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国有28户大中型施工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和管理工作。并确定了鹤岗市为全省国有施工企业改革的试点市。到2000年底,鹤岗全市82户等级内建筑企业,全部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任务。转制企业年均完成建安施工产值8亿元左右,纳税额4 000万元,成为地方财政的支柱产业。其他地、市也积极开展了国企改革的探索,在调整组织结构、所有制结构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摸索了一些好的经验,为今后的国企深化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深化国企改革的推动下,2000年全省完成建筑业产值302亿元,增加值87.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8%和11.6%,是近年来形势最好的一年。 (建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