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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染防治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市地,通过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持贯彻“以新带老”和总量控制的原则,确保了“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国家下达的12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指标之内。把达标排放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将其纳入市长目标责任制、执法检查和“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实施分片包干责任制,组织了专项推进组,加强分类指导,实行一厂一策,佳木斯等市地对重点企业派驻环保驻厂员,加强督促和给予技术、资金支持。注重条块结合,落实行业达标责任,抓住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作用,推进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达标工作进度,公布举报电话,在报纸上开辟专栏,让广大群众监督、举报污染事件,促进了企业污染治理步伐。截至年底,全省污染源达标排放累计投入资金53亿元,全省2 990家工业企业达标率为99.1%,国家和省重点考核的190家重点工业企业达标率为95.8%;通过对未达标企业进行限产、停产治理和依法关停等措施,全省工业污染源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大庆市率先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核查,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林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