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生态保护
生态示范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呈现出区域化发展势头。制定了省级生态示范区验收标准,初步形成了类型较为齐全、布局较为合理的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网络。拜泉、虎林、庆安、291农场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农垦总局和绥化市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全省共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4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7个,省级生态示范区9个,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9个,各级生态示范区及试点总数已近100个。以生态示范区和区域生态环境建设为牵动,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总面积达50万公顷,产值约70亿元。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得到强化。编制下发了全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加强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管护能力。强化环保部门综合管理的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自然保护区的机构、土地权属、人为破坏等问题。全省自然保护区达133个,其中国家级11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已达332.9万公顷。伊春、大兴安岭加强了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双鸭山市加强自然保护区网络化建设和提档晋级工作,全市自然保护区面积占辖区面积的百分比居全省各市地之首。经过充分准备和申请,国家环保总局于2000年正式批准本省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 (林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