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海事局挂牌
根据国办发[1999] 54号、90号文件精神,结合黑龙江省与交通部对黑航局部省交接的实际规定,经交通部海事局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于2000年8月22日在哈尔滨举行揭牌仪式。按部省协议规定,黑龙江海事局将由省交通厅代管,主要负责黑龙江、松花江于流中央水域的水上安全管理、防止船舶污染及船舶签证、审查船舶技术状况及船员资格、组织水上交通及海损事故调查处理、外轮引航、涉外船舶管理、船员考试发证、船舶监督检查、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等职责。同时,将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哈尔滨、佳木斯、牡丹江、齐齐哈尔、黑河海事局等分支机构,逐步完善海事管理体系。 (于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