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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保证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基本养老金的按时发放。2000年底,全省累计为下岗职工发放生活费20.2亿元,有34.3万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发放。通过及时下拨调剂金1.2亿元、动用结余资金2.9亿元、清理回收企业欠费3.1亿元和省级财政安排4.8亿元资金预借给困难地市等多种办法,共计解决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2亿元。改革了养老金征缴和计发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省级养老基金调剂金办法,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了养老保险费的税务征收,规范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3类31项)和企业缴费工资总额基数,清理了“吃空饷”人员,提高了社会化发放程度;加快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2000年全省已有11个市(地)和42个县(市)建立并实行了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参保职工达到146.9万人。 (陈佩钢 徐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