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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省政府及时成立了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定呼兰、甘南两县为改革试点县,拟定了试点方案和配套改革文件,启动了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近一年的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呼兰农民负担由改革前的11 698万元降为8503.3万元,下降27.31%,甘南县农民负担由改革前的8162万元降为5973万元,下降26.82%。农民纳税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村各项综合配套改革也不断深化,试点县共清退乡村超编人员2927人,节约经费798万元;合并农村中小学183所,精减教师884人,节约经费409万元。在此基础上,及时提出了2001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建议,研究拟定了《黑龙江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在全省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提供了制度和资金方面的重要保障。 (陈佩钢 徐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