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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收入

  全年共组织税收收入266.9亿元,为年计划的117.6%,比上年增长21.8%,增收47.8亿元。其中,“两税”完成205.6亿元,为年计划的107.9%,比上年增长14.3%,增收25.8亿元。此外,海关代征“两税”3.3亿元,银行代征利息税4.9亿元。1.加强税源管理。在分配下达税收计划时,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税源情况,做到收入计划与经济税源相适应,与GDP增长相适应。进一步加强经济税源动态管理,建立了重点税源监控网络,省局对年纳税额为2 000万元以上企业进行了普查,对年纳税额5 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重点监测,按月分析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变化,提高了重点税源企业征管水平。在抓好重点税源管理的同时,加强了对中小税源的管理,向严格管理要收入。2.将组织收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层层落实组织收入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收入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国税机关工作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选优、晋职晋级、奖金分配的主要依据,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积极性。3.进一步完善堵漏增收措施。针对新征管模式运行中出现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征管运行机制,对大型企业实行驻厂管理,对一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分类和划片管理,严格征管质量考核,有效地堵塞了管理漏洞。4.初步解决了寅吃卯粮超缴税款问题。省国税局与省财政厅组成联合调查组,分别深入到牡丹江、齐齐哈尔等5个市地,对征过头税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了解决措施,与省财政厅、地税局联合下发了文件。据统计,1999年全省寅吃卯粮超缴税款累计达4.7亿元,2000年已消化压缩到2.4亿元。5.加大欠税清缴力度。把清理欠税作为组织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深入研究分析欠税成因的基础上,通过落实清欠责任制,采取加收滞纳金、税收保全、强制执行和清收缓缴税款的办法,有效控制了新欠,压缩了陈欠。全年共清缴欠税7.8亿元。 (刘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