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0年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证了辖内金融平稳、健康运行,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认真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全年适时召开12次货币信贷会议,建立了省、市两级金融机构金融形势分析会制度、贷款投向分析报告制度、商业银行联席会议制度和国家重点大型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努力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全年共办理短期再贷款63笔,累计金额80.9亿元,满足了商业银行的临时资金需求;办理再贴现业务308笔,累计金额9.4亿元,重点支持了轻工、冶金、机械行业,对国有企业三年脱困和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发放支农再贷款2.34亿元,保证了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资金需求,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累计发放政策借款18.5亿元,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建立了全省第一家区域性票据贴现市场,再贴现业务出现了历史性突破。加强金融监测与调研分析工作,按时向上级行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辖区金融统计数据,按季分析预测全省经济金融运行态势,全面推进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工作,召开6次全省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专项会议,充分发挥了登记系统在防范信贷风险中的预警作用。加强利率和现金管理,维护金融秩序。开展了三次现金、利率大检查,查出违规问题934笔,违规金额3 196.3万元,分别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和限期整改,有效抑制了不正当竞争,维护了金融秩序稳定。二、依法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1.继续落实和完善了金融监管责任制。全年制定完善了30余项监管内控制度。2.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分类化解金融风险。对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实施了重点监管,使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扭转了长期亏损局面。加大了城市信用社监管力度,制定了三、四类社升级方案和五类社综合治理方案,收到了预期的效果。3.做好日常监督工作,促进金融机构改善经营管理。并将监管情况及时向监管对象进行通报;全年共审核了221名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批准设立机构3家,撤销机构88家,降格机构6家,迁址机构194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50起(件),涉及金额2 187万元,处理有关人员30人。4.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正式办理了典当行、彩票、保险市场监管职责的移交手续;完成了对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完成了全市近10万户基本账户的年检工作。三、认真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全年共发行各种国债76.29亿元,兑付国债本息5.08亿元,移交国债15 492笔,金额2 609万元。加强资金清算和营业管理,全年做到准确、安全无事故。完成了全省扩大电子联行天地对接、电子联行业务到县工作以及扩大同城票据清算范围准备工作,加快了结算资金运行速度。加快科技进步和电子化办公进程。全年开发使用各类软件项目11项,解决计算机硬件技术问题312次,维护保养400次;成立了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有效防范和打击计算机犯罪。做好货币发行工作,全省全年净投放现金115亿元。全年共组织省外调运发行基金46车皮,累计金额254亿元,销毁损伤券105亿元,完成总行下达全年任务的106.6%;积极开展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全年共破获案件228起,缴获假人民币5 628 115元。全面完成了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统计工作,共完成间接申报收支统计138 716笔,金额275 972万美元。加强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工作,全年全省银行结售汇292 166万美元,其中结汇收入75 035万美元,同比增长27.38%;售汇支出217 131万美元,同比增长41.22%。 (吴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