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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

  2000年,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职能,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确保辖内金融机构稳健运行上发挥了应有作用。一、制定区域货币信贷政策指导意见,引导辖区金融机构信贷投向。先后制定了“金融机构支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及时掌握全省信贷资金运行动态及投放的重点,保证了全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畅通,使全省信贷保持了适度增长。二、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努力增加资金有效供给。进一步规范管理再贷款各分项资金,增强商业银行资金营运能力。全年共办理短期再贷款63笔,累计金额80.9亿元,满足了商业银行的临时资金需求;在再贷款的管理上,坚持“逐笔申请、严格审查、集体研究、三级审批”的科学工作程序,确保了再贷款投向合理、期限合规、到期收回。全年办理再贴现业务308笔,累计金额9.4亿元,重点支持了轻工、冶金、机械行业,对国有企业三年脱困和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发挥支农再贷款作用,为“三农”提供良好金融服务。全年发放支农再贷款2.34亿元,保证了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资金需求,及时合规发放政府借款和紧急救助再贷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一方金融平安。三、加强利率和现金管理,维护金融秩序,开展了三次现金、利率大检查,重点检查高息揽存问题及中长期贷款利率执行情况,浮动利率、罚息利息执行情况,非基本账户提现等。查出违规问题934笔,违规金额3 196.3万元,对违规机构分别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和限期整改,有效地抑制了不正当竞争,维护了金融秩序稳定。 (吴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