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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0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充分发扬“创新、奋进、务实、高效”的中国人寿企业精神,勤奋工作,努力开拓,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市场开发策略,并在具体落实上狠下功夫。为了解决业务的均衡发展的问题,省公司在第一季度就开展了意外险分散性险种业务会战和个人代理业务达标竞赛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为了保证省公司自定的“三步走”战略最高目标的实现,又在12月中旬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号召全系统为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做最后的冲刺。通过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业务发展出现了重大转机,到年底基本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1.24亿元,比1995年翻了三番,人均保费119万元,顺利实现了“三步走”战略构想的最高目标。管理和效益意识有所增强。一是两个中心建设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成功。在对外省考察的基础上,省公司制定下发了《我省业务处理中心实施方案》,明确大庆、绥化两个试点单位。大庆和绥化两个分公司业务处理中心已经开始正常运行,并且收到很好的效果,为全省各市地公司建立业务处理中心树立了样板。财务处理中心的建设也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二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和费用预算制管理办法,加大了成本控制力度,有效地降低了费用开支。据初步测算,截至年末,全省综合费用率为11.48%,同比下降了1.15个百分点。三是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收益率。截至年末,全省资产总额达415 459万元,同比增长30.59%。其中流动资产占比72.29%,较上年同期增长11个百分点。进一步加大了资金集中管理的力度,不仅降低了资金管理风险,改善了资金结构,而且可以发挥总、省公司的政策优势、规模优势,有效地提高资金收益。加大不良资产的清收力度,全年收回抵债物资200多万元。同时对呆死账进行全面确认,取得合法手续,上报总公司予以核销。四是对全系统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的真实性进行稽核,及时纠正经营过程中的违规问题,稽核面达100%。五是按照“四统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各项业务的实务手续和规程,提高了核保核赔质量。六是基本完成了保单清理工作,为业务处理中心的建设奠定了基础。各项改革稳步推进。根据总公司的部署,首先是撤销了原绥化市支公司,然后着手研究省公司营业部(营销部)与哈尔滨市公司的机构合并问题。省公司党委和总经理室对省市公司合并极为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措施,成立了省公司改革领导小组和省公司营业管理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省公司营业管理部组建方案》,并上报总公司批复。全省系统在三项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一是进一步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实行了绩效挂钩制,将业绩与分配联系起来,较好地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在用人制度上进行了大胆尝试。绥化分公司采用祛弱留强、异地交流等方法在工作中收到了效果。牡丹江、七台河等公司从营销员、业务员中选拔优秀人员,担任中层管理干部,留住了人才,发展了业务。 (杨德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