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销售
粮食销售和出口。截至2001年3月末,累计销售粮食103.25亿公斤,其中,顺价销售44.8亿公斤(补贴品种销售36.6亿公斤),玉米出口14.9亿公斤,陈化粮销售28.65亿公斤,陈大豆、豆粕处理销售14.9亿公斤。(另有1.57亿公斤统计在顺价销售和陈化粮销售中)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抓好陈化粮销售处理工作。1999年12月至2000年5月末,在黑龙江粮油中心批发市场先后进行了4次陈化粮公开竞价拍卖,共签订成交合同35.5亿公斤,到9月末履约34.1亿公斤。2000年8月底,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停止陈化粮销售处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后,立即停止了陈化粮销售处理工作,做到了令行禁止。对已销售处理的陈化粮进行了认真清查核实,并实行了专账、专表管理。到8月末,全省粮食购销企业库存中(不含大豆、豆粕)已鉴定的陈化粮为33.2亿公斤。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积极销售处理陈库存大豆、豆粕。1999年9月份,全省粮食库存中尚有1998年以前收购入库的陈大豆、豆粕30亿公斤(大豆25亿公斤,豆粕5亿公斤),库存成本价分别为大豆0.56元/公斤,豆粕0.5元/公斤左右,远远高于市场价格无法顺价,每年需支付费用利息5.66亿元,成为粮食企业经营亏损的重要因素。截至2000年11月末,经过核查库存并统一组织销售,共销售处理陈大豆、豆粕14.9亿公斤(大豆12.65亿公斤、豆粕2.25亿公斤)。 (付力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