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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供销社民办改革

  各地基层社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剥离债务的基础上,重新整合资产和人员,实行开放办社,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农村合作经济的组织职能上,把与农民合作的结合点由原来的乡一级放到村一级,采取“三民”(民有、民管、民享)、“四化”的办法进行改造。村屯这一层实行民办化,创办村屯合作服务站。宝清县供销社通过吸纳农民带资入社,创办了72个合作服务站,总资产206万元,占基层资产的35.9%,促进了基层社产权结构多元化、经营机制的转变及基层社职工身份的转变。门市部及饮服店通过股份或基层社作为出资人的方式,实行职工转变身份民营化。基层社管理层、管理人员实行民选化。抓住小城镇建设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机制,实行大社区域化。以肇东、肇源等县供销社为试点,初步调整了基层社建制,优化资产和人员的配置,使基层社的布局合理化。通过一系列的改造,基层社的经济状况出现了明显的转机。2000年在划断经营的情况下,基层社整体扭亏为盈,赢利25万元,正逐渐走出低谷,为下一步深化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周国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