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乡企改革

  全省乡镇企业不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乡镇企业体制创新。全省已有90%的乡村集体企业实行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出售、兼并、拍卖、破产等多种形式的改革,其中:哈尔滨市新组建公司制企业414户,创建市以上企业集团72户,通过破产重组、租壳卖瓤、抵债返租等方式,盘活国有和集体资产2.3亿元,安置下岗职工3 500人。牡丹江市大力推进乡村集体企业“二次改制”,通过出售、兼并、破产、股份合作制改造,卸掉包袱1.8亿元。双鸭山市连续3年改革攻坚取得明显成效,461户集体企业有86%实行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私有私营,新办490户企业全部实行新企新制。佳木斯市郊区170户乡村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基本结束,改制后产值、税金分别是改制前的4倍和5.1倍。通过改革,明晰了产权,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调动了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使企业焕发了生机和活力。 (杜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