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机构体制改革
11月20日省科技厅等16个部门联合发布了《深化省属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由参与制定该意见的16个部门共同组成省科研机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12月30日领导小组批准了省造纸工业研究所、省冶金研究所、省乳品技术开发中心、省轻工研究院、省塑料工业研究所、省工艺美术研究所、省家电研究所、省服装研究中心、省纺织研究所、省建材研究院、省化工研究院、省机械研究院、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省科学院火山矿泉研究所、省电子研究所等16家开发类科研机构转制为科技型企业,正式进入改革转制的五年过渡期。 (叶彩星 赵凤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