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回顾
“九五”期间,黑龙江省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绩。教育事业有较大发展。全省96%的人口地区完成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任务,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年。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较快。200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39.9%,普通高中招生数达到11.8万人,在校生32.9万人。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规范化学校已达80%。200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校舍建筑面积达28 067万平方米,比1995年增加10 657万平方米。中等职业教育取得长足发展。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校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47.3%。成人教育成果明显。全省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1%以下,实现了高标准扫盲任务。职工岗位知识更新和下岗、转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工作得到加强,企业在职职工全员培训率达到48%。普通高等教育持续快速发展。2000年在校生达21.01万人,比1995年增加85.1%;2000年招生7.997万人,比1995年增加126.74。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到11.05%。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科门类基本覆盖了省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部门。“九五”期间,全省普通高校共培养研究生9 243人,本、专科生156 038人;成人高等教育共培养本、专科生185 150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实用专门人才。
教育改革全面推进。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体制。社会力量办学有较快速度的发展。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开始建立,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高等教育逐步形成了以中央、省、中心城市三级办学,中央与省两级管理、以省管理为主的新体制。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有了重大突破,校均规模扩大,办学效益、综合办学实力和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中等以下学校“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进一步完善,加大了县级教育规划、管理的统筹权,学校依法办学的自主权不断扩大。实施素质教育取得成效。在深化考试制度、教材内容改革、强化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深化了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拓宽了职业教育渠道,农村学生已成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用人才。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迈出坚实步伐。高校后勤部门作为实体,与学校实现规范分离。在改革中突出强调了后勤部门“三服务、两育人”的功能,提高了服务质量,盘活了高校的教育资源。教育经费逐年增加,使教育的发展得到保障。以政府主渠道为主,建立了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1999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支出81亿元,比1995年增加22.2亿元,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45.3亿元,比1995年增加15.2亿元;1999年普通高校经费总支出26.4亿元,比1995年增加16.4亿元,基础教育经费支出45.2亿元,比1995年增加25.6亿元。引进外资取得较大进展,“九五”期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 378万美元。教育法制得到加强。“九五”期间省人大先后颁布了地方性教育法规4部,省政府、省教委也颁发了一系列教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黑龙江省的教育法制体系。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加强了对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坚持督学与督政并举,有力地推动了教育法规和改革的实施。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取得成效。在巩固与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周边国家的教育交流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开辟与欧美经济发达国家的教育交流渠道。全省高校已与20多个国家的300多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学校关系。
师资队伍建设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实行了教师持证上岗和资格证书制度,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不断提高。2000年小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7.8%,比1995年提高了6.3个百分点;普通初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85.7%,比1995年提高了5.5个百分点;普通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71.3%,比1995年提高了16个百分点。普通高校学术带头人的“断层”问题已基本解决,涌现出一大批中青年专家和学术骨干。全省高校拥有两院院士16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和学者352人。专任教师中,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4 990人,占专任教师41.2%,比1995年提高了7.5个百分点。教师待遇有了较大提高。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在全省行政事业六大行业中列第3位,城镇中小学教师人均居住面积达8平方米,普通高校教师人均居住面积达9.3平方米。农村中小学的民办教师问题已基本解决。清理清退乡村自采民办教师、临时代课教师和不合格教师47 453人。 (单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