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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

  2000年,全省范围内进行了三次较大规模的治理检查农村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收费作为减负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省政府组织了7个检查组对13个市(地)和大部分县区进行了检查。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及时转发了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及制止乱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开学后一段时间内组织力量对本地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省教育厅和物价局有重点地进行了抽查。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下发后,省教育厅要求各地结合上一段检查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治理整顿和监督检查力度,纠正一些违纪违规行为。全省中小学收费基本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三乱”现象得到遏制,学生家长的负担得到逐步减轻,稳定和促进了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2000年,全省清理中小学擅立项目、擅提标准等乱收费金额222.7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9%。清退违规收费213.72万元。 (朱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