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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省直艺术团体投入力度

  2000年,在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省财政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省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决定加大对省直艺术表演团体经费投入力度。决定在编制2001年部门预算中,确保省直6个院团人员经费按实际发生额兑现,同时确保这些单位煤、水、电等必须的办公用经费开支;从每年全省文化事业建设费中调剂300万元,作为省直文化事业单位房屋设备修购基金,由省文化厅向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申报项目使用计划;每年在安排部门预算中列专项经费200万元,设立省直艺术表演团体创作、排练、演出专项补助资金。 (马 军 李文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