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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撤并单位档案进馆

  为适应机构改革的需要,加强机构改革中的档案管理,避免撤并单位档案管理的混乱与档案流失,省档案局与省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加强省直机关撤并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部分市地也采取相应措施,统筹规划、精心部署,使撤并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 (高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