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优待服务政策
2000年11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委关于对全省老年人实行优待服务的意见,意见规定年满70岁以上老年人持敬老优待证件进公园、林园、动物园、植物园和旅游风景区,参观展览馆、纪念馆、博物馆,办理图书借阅证,城区内乘坐公共汽车、联运汽车、电车,在非机动车停车场存放自行车,到律师事务所进行自身事务的法律咨询,进入收费公厕免费。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在各级医院、卫生院看病免挂号费,并可以优先就诊、优先办理住院手续。进入电影院、文化宫、体育馆等文化娱乐场所看电影、文艺节目、体育比赛及参加健身娱乐活动可以交半价票费。乘汽车、火车、客轮可先检票上车、上船。入当地老年大学学习,可减免学费。到理发店理发、浴池洗澡交半费,在老年节期间免费。农村满60岁以上老年人不承担地方义务工、积累工和社会性集资收费。生活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本人可免交乡统筹费和村提留费。 (高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