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0年省宗教局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确保了全省宗教领域的稳定。进一步加强了对爱国宗教团体的指导,使爱国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得到了加强;指导和协助省级爱国宗教团体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开展各项工作,有力地配合政府宣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切实依法加强对各地宗教活动场所教务活动的管理;分类进行指导,依法管理,保持了全省宗教领域的稳定;坚定贯彻省委关于天主教工作部署,确保全省天主教的稳定;以打邪、制非、防渗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对基督教非法、违法活动的治理。积极稳妥地做好宗教涉外工作;本着“以我为主、对我有利”原则,协助省天主教、基督教两会,先后接待了美国、加拿大、韩国、比利时、卢旺达、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宗教团组10个、40余人次。 (省宗教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