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考评发证
9月4-5日,省伊斯兰教协会指导并协助哈尔滨市伊斯兰教协会根据中国伊协要求和《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哈尔滨地区(7区12县、市)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的考评工作。这次接受考评者共计34人,其中阿訇24人,掌教10人。60岁以上的11人,40岁以下的18人。考评分考核和考试两种方式进行。考核主要是依据所在地政府宗教主管部门、市伊协、清真寺寺管会根据教职人员平时表现(如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履行宗教操守等)出具鉴定材料。考试则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方法,分数比例各占一半。考试内容为,笔试重点为《古兰经》、圣训、教法、教义、初级阿文和有关宗教政策法规等;口试主要是依据自选专题演讲及回答评委提出的常用教务知识问题。本次考评活动,在省市伊协的精心组织和参与支持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省宗教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