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
耕地1178.02万公顷,园地5.97万公顷,林地2427.9万公顷,牧草地232万公顷,居民点及工矿建设用地114.54万公顷,交通用地46.91万公顷,水域250.50万公顷,未利用土地474万公顷。各类用地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5%、0.1%、51.3%、4.9%、2.4%、1.0%、5.3%和10%。全省有250以上坡耕地2.42万公顷,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0.2%。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32公顷,是全国人均耕地占有量的3.2倍。全省有可利用后备耕地资源143.56万公顷。 (王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