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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教育

  2001年,认真学习贯彻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以德治国”方略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全省坚持把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社会主义“四有”公民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的同时,广泛开展了以“讲文明、树新风”、“强素质、树形象”为核心的“新世纪黑龙江人形象”教育;广泛开展了学雷锋事迹,做雷锋传人活动,全省城乡先后举办了“雷锋事迹永恒”、“反对邪教、崇尚文明”大型巡回展览;广泛宣传了以哈尔滨夕阳红义务服务队、栾敬通雷锋车队和李庆长等一大批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在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部中广泛开展了“一帮一”扶贫帮困、扶贫助学活动,不仅使困难者得到资助和支持,也使广大干部在同贫困群众的交流接触中受到了教育;特别是《纲要》颁布后,全省各地通过举办学习贯彻理论研讨会、举行万人签名、召开座谈会、动员会等,使学习宣传落实《纲要》、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热潮迅速在全省掀起。本省总结提炼的以“爱国敬业的责任意识、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放眼世界的广阔胸怀、科学严谨的求实作风、知难而进的拼搏意志、文明礼貌的时代风尚”为主要内容的黑龙江人形象标准,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内容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已经成为教育、团结、凝聚、规范、鼓舞全省人民,塑造和展示新世纪黑龙江人形象,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精神道德支柱。 (王北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