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任职试用期制,对90名新提拔的厅局级干部按照规定实行了试用期。大力推进干部任前公示制,截至年底,全省公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10 077人。其中,地厅级干部212人,处级干部1 744人,科级干部8 121人,公示后正常任职的9 975人,暂缓任职的50人,取消任职资格的52人。积极推行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全省各县(市、区)委常委会议讨论任免干部普遍实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积极改进干部考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全面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加强了对干部“八小时”工作以外情况的考察,积极探索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的有效途径。有效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研究开发了设计思路超前、功能比较全面的全省干部监督信息系统,得到中组部的充分肯定;进行了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为全省实行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累了经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制度。 (史振涛 徐凤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