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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深化“打防控一体化”和“154工程”建设。结合社区居民委的调整,在社区实行了设立警务工作室(站)的试点工作;结合乡镇机构改革,调整了乡镇责任区刑警队和警民联防区,全省共设立城镇警务区3 350个、乡镇责任区刑警队1 110个、警民联防区6 557个。逐步建立完善了防控工作网。全省村设“110”报警点,乡镇设“110”报警站,县市设“110”报警指挥中心,构成了三级报警指挥联络网;乡镇、县市开通了“148”法律服务热线,覆盖全省城乡。在城市社区物业管理方面,落实了9 000余名保安员参与居民区安全看护。组建了1.3万个治安联防队,有33万余名专兼职治安联防员参加联防;组建了38万个“10户义务联防组”,60万农户邻里互看;鸡西、鹤岗、双鸭山等市组织了全民义务巡逻。全省重新规划创建小区9 191个、村屯1.36万个、单位1.8万个,覆盖全省城乡;同时建立创建组织2.4万个,有8.5万人专门做安全创建工作。有8 467个小区、12 503个村、16 149个单位达到县以上安全创建标准,分别占划定总数的92.1%、91.7%和89.2%。新建治安室109个、自行车棚870个,安装防盗门和单元电子门4 000余个,技防物防覆盖面达80%以上。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已达4.7万人,代理诉讼12万余件。全省建法律援助机构118个,专门工作人员350余人,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余件。全省法院系统建立完善了480个少年合议庭。省、市、县、乡四级主要领导逐级签订了责任状,使综合治理领导责任纵向落实到底、横向落实到边。各地还较好地运用了“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全省共有61个市、县(区)行使“一票否决”,对93个单位实施否决,对13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查究。 (杨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