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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年初,省综治委、省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经评选决定:授予韩雪冬、付喜财、张凤杰、张月莲、赵利军、孔宪林、吴振东、陈万利、孙亚民、郭慧、伊崇岩、黎士君、刘淑范、王长征、张伟东、王绍强、鞠贵春等17人“全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并各颁发奖金5 000元;追授马驰同志为“全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并颁发奖金1万元。 (辛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