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2001年坚持把监督工作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把执法检查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年常委会组织开展了5次执法大检查。各专门委员会也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突出重点,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对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省保护未成年人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提出了解决的意见、建议。增强对执法主管部门的制约力度。常委会第25次会议在听取对食品卫生法及省食品卫生条例、建筑法及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检查情况汇报后,针对存在的严重问题,当即决定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和建筑市场主管部门整改措施的汇报。将执法监督与做出决议决定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实效。针对检查中发现草原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存在乱垦乱占,草原退化、碱化、沙化日趋严重,执法不力等问题,及时做出决议。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执法检查的社会效应。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对残疾人保障法和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检查;城建环保委员会组织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督促省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执法检查责任制。农林委员会召开了有省政府11个对口厅局参加的监督工作座谈会,听取关于执法情况的汇报,对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组织开展述职评议,加强对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组织了对省司法厅厅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和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的述职评议。认真受理人民申诉和控告,加强个案监督。对哈尔市公安局干警杜克申犯受贿、贪污和徇私枉法罪,依法追究。2001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4 151件次,都已协调、转办、交办和督办,其中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纠正了68件有较大影响的违法案件。 (周 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