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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2001年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对各项人事任免进行认真审议。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85人、620职,其中任331人、408职,免152人、210职,接受2人辞职。坚持对“两院”法职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参加考试的法职人员共248人,其中及格的218人,占88%;对考试不及格的,“两院”按规定撤回了任职提请。 (周 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