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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处

在继续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研究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违纪违法案件的规律和特点,改进办案方略,提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 349件,处分党员、干部7 950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1人,县(处)级干部338人,乡科级干部2 25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 654.6万元。省纪委集中力量查办了省农行原副行长丁志国受贿案、鹤岗矿务局“五七”特大火灾事故有关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新形势下执纪办案新机制,建立了主办检查员制、交叉办案制、协审统审制等办案方法,加强了办案工作的监督,加大了办案工作力度,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强化了对查结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近两年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了314人处分不落实的问题。 (樊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