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概况

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大力发展农村特色经济。各级妇联通过开展“百万农家女、十项新技术”、“科普之冬”等活动,在推广特色种植、养殖技术的同时,增加经营管理、市场流通相关知识的培训。省妇联与东北农业大学联合编印了近5万册《黑龙江省农村妇女实用技术丛书》,把实用技术知识、科普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和农村妇女家中。全省共举办各级各类技术培训班2.7万余期,培训妇女239万人次,开发妇女特色经济生产项目1 092个。各级妇联通过自办、联办、依托女能人等多种形式,创建了一批集生产、培训、服务、示范、创收于一体的“妇”字号基地。全省首批命名23个省级“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示范基地。各级妇联开展了“巾帼手拉手扶贫”、“献爱心、送温暖”等活动,通过结帮扶对子、引进扶贫项目、组织劳务输出等形式,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实施“巾帼社区服务工程”,推进城市妇女工作。全省新建社区妇女组织960个,初步形成了以专职妇联干部、兼职妇女工作者、志愿者为主体的社区妇女组织网络。各级妇联开展了“中华巾帼志愿者”授旗和“优质服务进万家”活动,全省有14万名妇女加入巾帼志愿者队伍。哈尔滨市妇联提出了“以社区为依托、以进家服务为重点、以培养各类服务大嫂为特色”的工作思路,在“家服大嫂”、“接送大嫂”、“卖报大嫂”等14类大嫂服务队伍的基础上,工作触角继续向纵深延伸。各级妇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下岗女职工现状和企业用工需求,培训下岗女工30万人次,帮助13万名下岗女工实现再就业。省劳动厅将省妇干院确定为下岗女工再就业培训基地,使妇干院成为下岗女职工学技术的课堂、再就业的桥梁和排忧解难的服务窗口。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级妇联针对“法轮功”习练者中女性占70%的实际,通过宣传教育、树立典型、办实事等帮教活动,促进了转化工作。通过组织妇女开展读书、健身、环保等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省妇联组团参加了全国首届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获得了优秀组织奖和多项单项奖。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群众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新世纪、新女性、新形象”教育活动、“女性素质工程”教育、“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巾帼志愿者”活动,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编制2001-2010年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认真履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职能。各级妇联配合当地政府完成了90年代两个《规划》的终期检查,完成了监测评估报告,省妇联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2001-2010年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协助政府颁布实施。各级妇联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全省有万余名贫困女童得到救助。各级妇联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新《婚姻法》等法律常识,启动“四五”普法教育,配合司法部门查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大要案87件,通过对法律顾问处的调整,进一步完善高层次联席维权制度。各级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9 761件,结案率达95%。各级妇联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全省举办优秀女干部培训班73期,培训女干部6 271人,储备各类女性人才1.7万人。加强妇联自身建设。各级妇联通过深入基层调研、组织理论研讨、派专项工作推进组、实行目标管理等办法,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先后就“八大”以来妇女运动发展状况、妇女发展特色经济、贫困妇女(女童)状况、妇女社会地位状况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机构改革和乡镇撤并中,省妇联下发了《关于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稳定女干部的通知》,配齐、配强了基层妇女干部。各级妇联增强市场经济意识,继续加大“富系统、强自身”工作力度,兴办少儿活动阵地、社区家政服务中心、示范基地等各类经济实体723个。 (胡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