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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乡机构改革

经过一年的工作,全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基本结束。行政编制由165 372名精简为132 298名,精简20%。其中市级精简27%,县级精简23%,乡镇精简20%;市级机构由681个减为598个,精简12%,县级机构由2 256个减为1 946个,减少14%,乡镇机构由5 522个减为2 473个,减少55.2%。制定了市县乡3个改革方案,分别以省委、省政府3个文件下发执行,使市县乡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全省13个市(地)、70个县(市、区)、4个省直垂直管理系统等87个改革方案,经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顺利批复。在全国率先完成了乡镇机构改革。省委省政府决定,乡镇改革先行一步。各地积极运作,出台了《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人员分流办法》,上半年全部完成了定机构、精简编制、定职能和人员上岗及分流安置的工作任务。本省的乡镇改革在全国完成最早。市(地)、县(市)党政机构改革基本完成。截至年末,全省各地均已完成了各部门“三定”的制定、审核和批复工作,并组织了人员竞争上岗。同时,积极稳妥地组织省直群团机构改革和顺利地完成了省法、检两院的机构改革。 (杨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