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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1年,信访工作为人民群众解决了一大批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依法治访卓有成效,得到了国家信访局的肯定,并在第5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明显增强;信访督察工作取得新进展;集体上访积案会战收到实效;信访部门建设得到加强。全省信访总量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6.1%。在全省各地初步形成了“抓早、抓小、抓了”的信访工作重心下移新机制。
    1.努力畅通信访渠道。2001年,省信访办接待个人来访2 726件次、4 085人次,接待集体上访470批次、13 330人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满足了群众的合理要求。受理群众来信19 979件,立案发函172件,结案103件,结案率99.2%。全省各地全部建立了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各项保障的监督机制正在建立和完善。全年省长信访电话处共受理人民群众来电22 059件,向省领导呈报31件,省领导批示26件,协调案件17件,下基层现场查办案件10件,电话抽查104件(次),纠正了错案15件,共查处、退赔、返还钱物折合人民币177万元。
    2.贯彻《信访条例》,组织开展依法治访年活动。2001年,省委省政府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做出了《关于依法治访的决定》,省信访办及时提出把2001年定为“依法治访活动年”的建议,得到了省领导赞同。在组织市地县区依法治访的活动中,首先抓了哈尔滨市7区12县的依法治访先行试点,8月召开了全省依法治访工作哈尔滨市现场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建立了7个依法治访工作机制:(1)根据《信访条例》确定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建立了依法治访的分流机制。(2)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信访问题要“抓早抓小抓了”的原则建立了依法治访的排查机制。2001年各地先后排查出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1.6万件次,占88.9%,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了680多批群体上访的发生。(3)根据《信访条例》规定的办理程序建立了依法治访的调处机制。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办理信访事项时限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信访人出具《复查意见书》或《处理决定书》,教育群众逐级上访共同维护信访工作秩序。(4)建立了律师参与涉法问题处理的援助机制,出台了《律师参与接待来访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律师参与接待来访群众工作的试行办法》,加大了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力度。(5)根据《黑龙江省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了依法治访的保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提出党政一把手对信访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为分管战线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了各级领导对人民来信来访的责任意识。(6)根据朱镕基总理对督办工作的批示和第5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要求建立了依法治访的督察机制。对越级上访案件指定专人督办和结案审核把关,对重要信访案件开展“一案三查”和责任追究,一查发生群众越级上访闹事的原因,二查当地领导在接待处理过程中的责任,三查有无个别人串联煽动群众上访闹事。2001年省信访办督查处立案督办71件,亲自查办11件,对两个上报处理结果弄虚作假的县通报全省。(7)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访的决定》建立信访工作联动机制。信访、公安、交通、铁路、劳动、民政等有关部门互通情况,主动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3.坚持目标管理,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根据省领导的指示和要求调整了信访工作思路和目标管理手段,对信访工作后进单位及综合指数排在134个县(市、区)后5名的单位,实行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信访办对单位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或重点管理,先后有10个县(市、区)被省重点管理,管理期间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提拔不重用。根据《黑龙江省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中有关规定,全力推动各级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涉众矛盾以及群众在来信来访中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信访案件实行“三包一保”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普遍加大了值班接待群众来访日密度,市地领导由每季度接待一次改为每月一次,县区领导由每月接待一次改为每周一次,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公布领导接待日时间、地点、姓名、职务等,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4.实施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增强基层就地化解矛盾能力。省信访办先后派出4个推进组,由办主任带队深入到19个重点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对县乡和社区等基层单位信访工作实行面对面指导,推动有关部门解决了57个信访热点和工作难点问题。在944个农村乡镇开展无进京上访、无到省市集体上访、无信访积案的信访工作“三无”活动,促使乡镇领导把信访工作纳入日程,据初步统计有462个乡镇实现“三无”。把容易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上访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了一次集体上访积案会战,对尚未办结或还不稳定的55起越级到省进京集体上访案件列名单下交有关市县,作为重点实行包保,要求在限期内结案,做到“当年事当年毕”。
    5.加强信访信息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以提高信息质量、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主要任务,以搞好预测预报、超前化解矛盾为目的,积极主动开展信访信息工作。给省领导发摘报和信息74件,批示15件,批示率23%,收集整理社情民意信息579件。抓好人民建议工作,紧紧围绕全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两个文明建设所涉及的群众关心和省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征集活动。全年共受理人民建议信件1 058件,接待群众来访建议86人次,与上年相比增长2.6%。报送人民建议31件,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27件,占报送建议87.1%,领导批示率与上年相比增长15.2%。被新闻媒体采用42篇,分别在《黑龙江日报》和省委办公厅《信息摘报》进行刊载和报道。认真做好2000年人民建议评审奖励工作,全省有7个单位、58人获奖。
    6.搞好收遣工作。认真落实省收容遣送规定,深入开展依法治访工作,维护信访秩序,加强对无理取闹上访人员疏导教育和收容管理,减少越级上访。全年共接收、收容妨碍信访秩序的纠缠取闹人员104人次,与上年相比上升了17.3%。全年累计收容1 026天,安全遣送率100%。
    7.加强综合调研工作。总结和推广了宾县、肇东、安达等单位做好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信访工作的经验;通过《信访情况交流》,有力地指导基层信访工作的开展;《公仆与信访》发行12 000份,扩大了信访宣传覆盖面,强化了信访理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作用。 (王贵军 迟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