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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简称黑龙江省总队)重新组建于1983年7月14日,1999年1月5日,由正师级升为副军级。2001年,总队在打基础、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部队建设呈现出稳步提高、持续发展、整体进步的良好趋势,圆满完成了以执勤和处突为中心的各项任务。 (邵 晗)